生物类似药商业秘密案件获发布时间安排命令

我们之前曾报道过生物类似药商业秘密案例(基因泰克诉喜康Genentech v. JHL)。基因泰克索偿的内容包括根据联邦和州法提出盗用商业秘密的申诉,违反合同以及违反联邦和州法《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 于3月20日,地区法院签署了一份案件管理令,案件定于2021年1月25日进行审判。

此外,基因泰克于3月22日提出动议请求修改其申诉。正如我们此前在此报道,该动议是在法院驳回基因泰克的几项申诉之后提出的。在其动议中,基因泰克认为其提议修改后的申诉将解决法院认定的若干理据不足之处,即:

  • 提出事实合理推断被告John Chan与喜康密谋盗用基因泰克的商业秘密。被告James Quach和JHL合谋违反《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以及计算机数据访问和欺诈法案;
  • 提出事实证明基因泰克提出的州法律诉求是及时的;和
  • 明确表示基因泰克根据加利福尼亚州的《统一营业秘密法》提出的申诉,并未取代基因泰克根据其他州法律提出的申诉。